学生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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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担心!
国家学生贷款
不要让任何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而辍学!
国家开发银行全国统一助学贷款服务热线为: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7:30,高峰期(7月18日至9月9日)周一至周日8:30至17:30
学生在线系统:
一、政策简介
1. 什么是基于学生原籍地的学生贷款?
生源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家庭经济困难、符合高等教育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入学前在学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办理助学贷款。生源贷款属于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 贷款金额及用途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预科生)每年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 万元,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0 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生、博士生)每年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 万元,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0 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首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开支。学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注: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3. 贷款期限
最高贷款期限:剩余在校年限加15年,最长22年。
4.利率是如何确定的?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五年期及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为-30个基点(即-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消息调整一次。
5. 还款何时开始?还款宽限期是多久?
学习期间所有利息由***补贴。
毕业后如不继续攻读学位,从毕业当年起开始自行偿还利息。在5年的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不足5年的,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偿还。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经批准后,可继续享受利息补贴和5年的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予延长。
二、申请条件
1.申请家乡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病症类别
具体要求
公民权国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学生身份
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已获得正式录取的本、专、硕、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为准)等院校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本、专、硕、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户口登记
学生入学前户籍及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信用
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
家庭状况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开支;
其他
那一年我没有获得任何其他国家的学生贷款。
2. 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什么条件?
病症类别
具体要求
与借款学生的关系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家长;
2.借款人的父母因残疾、疾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借款人的其他近亲属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
3.借款学生为孤儿的,共同借款人应当是其监护人,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愿意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自然人;
年龄
若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则共同借款人应当是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户口登记
学生入学前户籍及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其他
1.尚未还清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2.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如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申请助学贷款时需提供相关监护证明。如学生与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应向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财政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3. 贷款申请流程及贷款申请材料
1. 首次贷款
1.首笔贷款操作流程:
靠前步,注册学生网上服务系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网上系统(),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界面如下:
第二步:填写申请表:在线填写申请表,导出打印,并让借款人签字;
步骤3: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导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并由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签字。注:如申请高中预申请,则无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
第四步:线下审核材料、签订合同: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持所需贷款申请材料到恩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领取《受理凭证》。
第五步: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名,并请学校助学中心老师在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收据。注意:一般来说,10月10日后不录入收据,视为放弃今年的贷款申请。
第六步,助学中心汇总贷款申请信息并报批,银行批准后将贷款发放到助学贷款支付宝或招商银行账户(同时根据学校录入的债务信息,资金将自动从助学贷款支付宝或招商银行账户划转至学校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首次贷款所需材料:
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中心网上学籍核查报告;
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申请表》。预申请不合格的学生还需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此两份表格可在现场申请时到学生资助中心打印;
2. 申请续借:
申请续借的方式有远程续借和现场续借两种,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希望续借的同学尽量选择远程续借方式,具体续借受理流程如下(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1.远程续借流程:
① 学生登录网上服务系统,更新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信息,提交借款申请,选择“在线签订合同”,然后以学生名义使用支付宝进行身份认证。身份认证成功后,系统弹出“贷款申请已提交”。
② 助学中心审核签订合同后,系统将向学生手机发送回执验证短信,学生收到短信后可登录网上服务系统在“我的贷款”中查询或下载《贷款合同》和《受理凭证》。
③ 学生打印《录取证明》交至学校,并请学院老师于同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二)现场续贷流程:
①到县级助学贷款受理中心办理贷款续借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网上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并提交贷款续借申请。按系统提示填写贷款续借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②续借材料
a.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b.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注:如需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续贷,学生需先与新的共同借款人到县级助学贷款受理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再申请续贷。
③完成贷款续借申请后,请于同年10月10日前持《受理证明》报送大学并请大学老师录入电子收据。
4. 贷款须知
1、发展银行规定助学贷款合同每年签订一次,首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须同时到场;签订续签合同时,如无变更,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均可到场。
2.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原籍国的学分助学贷款和大学的学生贷款。
3. 建议申请贷款的学生在扣除贷款金额后再支付大学学费。
5. 贷款利息说明
1、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支付,又称国家贴息(国家贴息截止于毕业当年的8月31日)。
2.学生自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需承担贷款利息,根据合同规定,每年12月20日前须偿还该年度的贷款本息。
3.如学生(家庭)具备条件,又不愿自行支付贷款利息,可选择于毕业当年8月15日前,登录学生网上服务系统(或云闪付)申请提前还款,并于同年8月20日前还清全部贷款合同金额,这样只需偿还本金,无需支付利息。
温馨提示
*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请确保您的粤康码为“绿色”,出行卡未显示去过中高风险地区,进入贷款办理大厅时请佩戴口罩,办理助学贷款前请登记信息、测量体温。
*远程续借功能已开通,建议有续借需求的同学尽量选择网上续借。
恩平市助学贷款咨询办法
咨询热线及联系人:0750-冯先生;0750-吴先生;0750-梁先生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地址及导航):恩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恩平市恩城市桥峰路50号商铺(恩平市自然资源局对面)
办理时间:2022年7月15日至9月30日 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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